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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烟微信“三令五申”

栏目:香烟资讯 作者:访客 时间:2024-06-12 16:26:37

惊现!烟微信“三令五申”

近日,烟台市微信公众平台相继发布多条重要通知,对相关行为进行“三令五申”,严厉打击违规发布、转发、传播烟草信息的行为。

一、禁止发布、转发、传播烟草广告

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转发、传播烟草广告。所谓烟草广告,是指以烟草制品为宣传内容,以促成交易目的,而设计的具有广告意图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视听资料;

* 产品名称、品牌标志、产地、规格、价格、性能等产品信息;

* 吸烟场景、吸烟者形象等暗示性内容;

* 优惠券、折扣、促销活动等引诱性信息。

二、不得以商业营销为目的发布烟草信息

通知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业营销为目的,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转发、传播任何形式的烟草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

* 利用自媒体、大V账号、网红带货等方式宣传推广烟草制品;

* 在微信群聊、朋友圈中组织团购、拼单、代购等商业活动;

* 发布软文、测评、品吸体验等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

* 以赠送烟草制品或提供其他利益作为诱饵,吸引关注、点赞、转发等。

三、不得传播与青少年相关的烟草信息

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通知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传播与青少年相关的烟草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

* 向未成年人发送烟草广告或推广信息;

* 以未成年人为目标受众,制作、发布、传播烟草内容;

* 诱导或鼓励未成年人吸烟或使用烟草制品。

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烟台市微信公众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 责令删除违规信息;

* 暂停或关闭违规账号;

* 纳入监管黑名单;

* 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监管要求明确,执法力度加大

近年来,烟台市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烟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市、区两级微信公众平台监管工作机制。市级监管部门负责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区级监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监测预警。

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网络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违规发布、转发、传播烟草信息的微信公众平台账号进行排查整治。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规账号数百个,有效净化了微信公众平台的网络环境。

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网络秩序

禁止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传播烟草信息,是落实国家烟草制品监管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网络秩序的必要之举。

烟草吸食是引起慢阻肺、肺癌、心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减少吸烟引发的疾病和死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违规发布、转发、传播烟草信息的行为,不仅纵容了烟草制品泛滥,还损害了公共健康,扰乱了网络秩序。严厉打击这类行为,有助于营造无烟健康环境,维护网络空间的绿色清朗。

因此,广大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者和用户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抵制烟草诱惑,营造健康和谐的微信公众平台环境。

(文中“化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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